華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07綜合文科2班 張龍飛
第四屆“碧草杯”廣東省校園文學大賽參賽文章
華南師范大學海碰子文學社推薦
胡適被視為中國的“個人主義”旗手,他是中國現代最有影響力的思想家之一,但同時,他的很多思想曾長時間被人們批判,其中一個針對點就是他的個人主義思想。他所提倡的健全個人主義成為中國現代重要的思想,同時這一思想中的很多內容也成為國內關于個人主義爭議的焦點。
胡適在《再談“五四”運動》一文中有這樣的解釋:“但我們當時曾引杜威先生的話,指出個人主義有兩種:(1)假的個人主義就是為我主義(Egoism),他的性質是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管群眾的利益。(2)真的個人主義就是個性主義(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兩種:一是獨立思想,不肯把別人的耳朵當耳朵,不肯把別人的眼睛當眼睛,不肯把別人的腦力當自己的腦力。二是個人對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只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的利害。”從這段文字我們可以看出,胡適提倡的是自由獨立的人格和為我主義的個人主義。他指出社會最大的罪惡是摧折個人的個性,使之得不到自由發展,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和人格,應當成為青年最重要的人生主張。他認為,一些人把健全的個人主義人生觀當作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人生觀來批評,平心而說,“是不公道的,是根據于一種誤解”。他舉蘇俄當時用種種方法來 提倡個人努力的例子反駁說,社會主義國家也同樣需要“充分發展個人的才能”,同樣需要有“獨立自由思想的個人”。
胡適在《易卜生主義》一文中旗幟鮮明地表達了他的個人主義思想。他說,易卜生最可代表十九世紀歐洲的個人主義的精華,是一種“健全的個人主義”人生觀,是他的宗教。胡適“健全的個人主義”人生觀有四層含義:一是從充分發展個人入手;二是自由獨立的人格與思想;三是積極進取的精神與負責的態度;四是尊重并容忍他。他認為易卜生(Ibsen)的思想最能夠代表那種健全的個人主義。
易卜生思想有兩個中心見解:第一是充分發展個人的才能,就是易卜生說的:“你要想有益于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胡適先生認為,社會的進步必須從充分發展個人入手。他多次引用易卜生的話說“你想有益于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塑造成器”,“你的最大責任是要把你這塊材料鑄造成器”,他認始終堅信,只有“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他非常重視個人發展的作用,他說“爭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 。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獨立的人格,像易卜生的《國民公敵》戲劇里的斯鐸曼醫生那樣“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胡適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曾動情地號召青年:“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救國家的自由! ’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的起來的!’” 胡適提倡的自由獨立的人格與思想至少包含兩層含義。其一是要存疑,反教條,具有批評精神。他說,我們隨時隨地都要問“我為什么要這樣做?為什么不那樣做”,要“大膽的假設”。其二是要注重事實與證據,注重“求證” ,絕不容許偏見和個人利益來影響個人的判斷、左右個人觀點,即要“小心的求證”。這種懷疑并非是從個人的利益出發的,其目的只在于“尋求事實、尋求真 理”;是必須“撇開成見、擱起情感”的。這種求證,也并非是主觀的臆斷,是必須有充分的證據的。他批評那些缺乏獨立思想的人:“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沉’,卻要跟著‘陸沉’,跟著墮落,不肯‘救出自己’!”因為:“……卻不知道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多救出一 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 所以他說:“……這便是易卜生所說‘救出自己’的意思。這種‘為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它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只有自己有獨立的意識,才能為群體做事,救助群體。不能因為胡適在“世界‘陸沉’”的具體情況下強調自我拯救,就以為他主張的個人主義是私性的。易卜生強調 “真實純粹的為我主義”,按照胡適的解釋,“這種‘唯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所以易卜生說,‘你要想有用于社會,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 塊材料鑄造成器。’” 因為前提是“你要想有益于社會” ,方法是先使個人成器。
除了發展個人能力和追求自由獨立之外胡適還認為積極進取的精神與負責的態度是健全的個人主義不可缺少的精髓。胡適先生在文章中這樣說,“人生本沒有意義,你要能給它什么意義,它就有什么意義”,假如有人說“人生如夢”,那么我們 “豈可不振作一番,做一個痛痛快快轟轟烈烈的夢”。他說,“世界的缺點很多,是要我們來補救的;世界的痛苦很多,是要我們來減少的;世界的危險很多,是要我們冒險進取的。我們要做一個人豈可貪圖自在,這個世界豈是給我們靜坐旁觀的”,可見,胡適先生是反對消極的人生態度的。胡適先生提倡一個人不但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而且其言行要對社會負責。他援引杜威博士的話說,“個人對自己思想信仰的結果要負完全的責任,不怕權威,不怕監禁殺身,只認得真理,不認得個人厲害”,又引用了范文正在《靈鳥賦》中的話說,“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他提倡人們要“敢于說老實話,敢于攻擊社會上腐敗情形,不肯避 ‘國民公敵’的惡名”。可見胡適提倡的“健全的個人主義”的真精神,也是一種敢于同腐敗勢力抗爭的"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精神,一種對社會對國家負責的精神。假如除去這一點,則不能稱之為“健全的個人主義”;沒有積極進取的精神和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充其量也只不過是“獨善的個人主義”。
胡適一直堅定認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他說:“容忍是很不常見的,因為不容忍的態度是基于‘我們不會錯’的心理習慣,所以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容易養成的雅量。”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們的容忍。“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我們就應該先培養能夠容忍諒解他人不同見解的度量”。從這我們可以看出,胡適所提倡的個人主義,是一種負責任的、理性的個人主義,而決不是那種單純從自我利益出發的唯我主義,更不是提倡只是自私自利地追求個人發展,,胡適先生所提倡的“健全的個人主義”,雖然強調救國要從發展個人入手,但其目的更主要卻是要“有益于社會”。 我們不能把他的“個人主義”斷章取義,不能忽略了胡適先生也是推崇個人應該積極服務社會的,也是提倡社會協進觀念的。
胡適不但不主張私性個人主義,而且也很反對這一點。差不多和五四運動同時,新村運動在日本轟轟烈烈地展開,波及到了中國,周作人等人參加。新村運動也標榜個人主義,但本質上與獨善其身的隱逸生活同,胡適《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主要是批評新村運動,文中他重復了杜威的真個人主義的兩條,指出新村運動為“獨善的個人主義” 即為我主義(egoism,或譯利己主義),強調杜威所講的個人主義,即真個人主義,即既具有獨立人格、又為社會負責的個人主義。胡適此文針對新村運動個人主義的單純私性,特別強調個人主義的公性,提出“我所主張的‘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就是‘社會的’新生活” 。由于新村運動者也標榜個人主義,所以胡適用“非個人主義”,以示與之對立,但這樣的用法欠妥:自由主義者胡適怎么又主張“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呢?他肯定新村的人“完全發展自己個性”(這只能滿足杜威真個人主義第一點),他批評的是他們企圖脫離社會獨善其身,(違背了杜威真個人主義第二點)。就是說,新村人忽視了胡適一貫著重強調的個人主義的“公性”的一面:要對社會負責任、不計個人利害、甚至不怕犧牲生命,即強調的是他的一貫思想即健全的個人主義,為社會負責的個人主義,他所以說新村運動者具有危險性,就是因為他們雖然打出的是個人主義旗號,但不是健全的、完整的、真正的個人主義,而是與傳統的獨善其身相近的思想,這種思想對中國讀書人具有親和力,具有欺騙性。
胡適提倡的“健全的個人主義”強調充分發展個人、獨立思考、積極進取,以及容忍他人等理念,無疑是社會發展不可多得的精神財富。真正的個人主義,健全的個人主義,它絕對不是與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對立的。相反,健全的個人主義不單只有利于個人的強大,也將有利于集體的發展,有利于社會的進步,有利于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發展和完善。我們呼喚個人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就不能忽視個人主義的重要性,不能再以集體主義的名義打壓個人主義,更不應該繼續扭曲健全個人主義,扭曲胡適的偉大的思想。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