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進
我住的這片地方位于這座小城市的腳邊上。用時髦的話說叫做“城郊”。其實就是一片民用的商品房,高不過四層,開發商吃飽喝足扭頭走人了,余下的便是一些等著拆遷的農民,東西湊夠了錢把房買了下來租給人居住。從這里步行至市中心也不過二十來分鐘路程,再走,便出市區了。
住在城郊邊的人大都愛養狗,這著實是學的大城市人的先進。飯后或是賦閑于家時,便喜歡把狗給趕出來溜街,溜到街東頭,溜到街西頭,再溜到街東頭,接著又溜回街西頭,有些時候我看著累了,便也很難搞清楚,究竟是狗在拉著人溜街,還是人在牽著狗溜街了。
這些人養狗,大部分不愛拴狗,任那狗人模人樣的肆意在大街上威武馳過。我想,也許是那些狗由于長時間跟主人呆在一起久了的緣故,身上便多多少少沾染了些許小人的習氣,看見穿著稍顯幾分破爛的人,便也順著往低處看了。
我平身雖未養過狗,倒是記得孩童時候曾興沖沖的買來只剛孵化不久的小雞來圈養。那小雞似乎天生的瘦弱,門檻邊一個小小的臺階便讓它頓時慌了陣腳,睜大了兩只小圓球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在原地撲騰打轉“唧唧..”的叫喚著。至今仍記得那一種可憐無辜的表情,向我投來求助的目光。可惜,之后有次我上廁所時失足掉進了糞坑里,它便也跟著失足了進去。結果,我被趕來的人一身臭氣的救了上來,而它卻從此活脫脫的長眠于那糞坑里了。
那以后,每每回憶起來,我倒是心疼不過,似身上掉了一塊寶一樣,好一陣子方才緩過神志來,以至于日后直至現在仍未圈養過這些小動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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