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招聘簽約作家
各位會員、青年作家:
為全面發掘、扶持、培養青少年作家,推出更多實力作家和優秀作品,進一步促進青少年文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現研究決定,以廣州地區為主,面向全國招收簽約作家。具體事宜,請查閱《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作家管理條例(2017年暫行版)》。歡迎符合條件者積極申報,共襄盛舉!
咨詢報名:電話:020-83827217;QQ:3303063514;E-mail:gzzuoxie@163.com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南路176-178號廣東南油船舶大廈208室。
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
2017年10月20日
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作家管理條例
(2017年暫行版)
為全面發掘、扶持、培養青少年作家,推出更多實力作家和優秀作品,進一步促進青少年文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現研究決定,以廣州地區為主,面向全國招收簽約作家,并制定本條例(暫行)。
第一條 組織領導
簽約作家由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文學創作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直接管理。
第二條 簽約類型
簽約作家分為簽約專業作家、簽約扶持作家。
第三條 申請條件
(一)年齡15-4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凡創作思想端正,創作態度嚴肅,生活積累豐富,并具有一定的文學創作成績,符合本中心簽約作家條件的青少年作家,均可提出申請。
(三)簽約專業作家
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由個人提出申請并由所屬單位或介紹人提交介紹意見,可吸收為簽約專業作家:
1.在國家級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2篇及以上;或在省級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3篇及以上;或在市級報刊雜志上發表作品5篇及以上。
2.在國家級文學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在省級文學大賽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在市級文學大賽中獲得一等獎二次及以上獎項。
3.出版個人文集2本及以上。
4.擅長長篇作品(小說、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4部及以上、每部至少10萬字的長篇創作經驗,或擁有獨立創作完成3部20萬字及以上長篇創作經驗。
5.擅長中短篇作品(小說、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5篇及以上、每篇2-10萬字的創作經驗;或擁有獨立創作完成12篇及以上、每篇0.5-2萬字短篇的創作經驗。
6.擅長劇本(含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話劇劇本、動畫劇本、微電影劇本、微動漫劇本)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4部及以上劇本的創作經驗。
7.擅長熱門(暢銷)文章的創作,在文學網站或自媒體上發表有單篇文學作品(含長篇連載)總點擊或總人氣超過50萬;或在微信公眾平臺發表有單篇文學作品總點擊超過10萬。
備注:屬于省級及以上作家協會、青年作家協會或文聯會員,優先吸收。
(四)簽約扶持作家
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由個人提出申請并由所屬單位或介紹人提交介紹意見,可吸收為簽約扶持作家:
1.在校級刊物(含校報、校刊、社刊)發表作品5篇及以上。
2.在校級文學大賽中獲得一等獎二次及以上。
3.擅長長篇作品(小說、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2部及以上、每部至少10萬字長篇的創作經驗。
4.擅長中短篇作品(小說、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3篇及以上、每篇2-10萬字的長篇創作經驗;或擁有獨立創作完成8篇及以上、每篇0.5-2萬字的短篇創作經驗。
5.擅長劇本(含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話劇劇本、動畫劇本、微電影劇本、微動漫劇本)的創作,擁有獨立創作完成2部及以上劇本的創作經驗。
6.擅長熱門(暢銷)文章的創作,在文學網站或自媒體上發表有單篇文學作品(含長篇連載)總點擊或總人氣超過30萬;或在微信公眾平臺上發表有單篇文學作品總點擊超過6萬。
7.其它具有一定文學潛力的青年文學愛好者。
備注:屬于市級及以上作家協會、青年作家協會或文聯會員者,優先錄取。
第四條 扶持措施
簽約期間,本協會將為簽約作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扶持措施:
(一) 作品發表
1.簽約期內創作的作品,優先發表在本協會會報《青年文藝》(國內統一刊號:CN44-0088)、微信公眾平臺《青年作家》(qnzuojia)、廣東校園文學網(www.ldquan.cn)等平臺。
2.優秀稿件,本中心將以協會名義有針對性向各地報刊、各類期刊投稿,以提升作品發表成功率。發表所得稿酬采取簽約作家和本中心按比例分配。
(二)作品出版
1.優秀作品由本協會圖書服務中心優先安排出版,入選作品視質量由本協會給予簽約作家1000-5000元/次不等的出版資助/優惠,圖書出版后將在本協會旗下平臺及相關媒介宣傳推廣,網絡平臺或實體書店上架銷售所得收益采取簽約作家、本中心按比例分配。
2.將以本協會名義有針對性向國內外相關權威文選推薦優秀作品。
3.如有需要,本中心將視情況邀請知名作家、詩人、學者、文藝評論家或本協會理事會成員等為出版的文集撰寫序言、評論或推薦語,相關費用自理為主,本中心適當進行補助。
4.如有需要,優先組織簽約作家新書發布會、簽售見面會、作品研討會等,相關費用自理為主,本中心可適當進行補助。
(三)作品指導
1.每季至少安排1次本協會理事會作家或知名作家同簽約作家群聊授課的機會,為簽約作家答疑解惑、指導創作。
2.針對簽約作家每季度提交的創作情況及創作計劃報告,提供相應的咨詢、指導與幫助。
3.對于簽約作家,每季度向本中心上交最具代表性的1篇作品,由本中心邀請知名作家、學者、文藝評論家或本協會理事會成員等給予中肯的指導意見,幫助簽約作家提升創作水平。
(四)大賽角逐
1.優先提供國內外各項征文大賽信息,教授參加各類征文大賽的注意事項。
2.以本協會名義統一組織參加重要大賽,指導簽約作家完善參賽稿件并以本協會名義推薦參賽,所得獎金采取簽約作家、本中心按比例分配。
3.優先推薦簽約作家角逐由本協會主辦或協辦的各類大賽,所得獎金采取簽約作家、本中心按比例分配。
(五)作品升值
1.優秀作品,特別是優秀長篇小說、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將推薦給有關影視傳媒機構、文化傳播公司等,力求改編成電影、電視劇等,所得收益另行協商分配。
2.優秀劇本(含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話劇劇本、動畫劇本、微電影劇本、微動漫劇本),將推薦給有關影視傳媒機構、文化傳播公司等,力求投資制作成相應的電影、電視劇、話劇、動畫、微電影、微動漫等,所得收益另行協商分配。
3.其它有關的作品升值方式和所得收益另行協商分配。
4.本中心承接的商業性寫作,優先分配給簽約作家對接完成,所得收益另行協商分配。
(六)加入作協
1.廣東省籍或廣東地區的簽約作家,一并吸收為本協會會員;非廣東省籍或非廣東地區的簽約作家,一并吸收為本協會特邀會員。
2.根據個人需要簽寫推薦信,優先推薦加入廣東省作家協會、中國作家協會或所在省、市作家協會等權威組織。
(七)獎項設置
1.設立創作獎
本中心每年對簽約作家的創作、發表、出版等情況進行統籌評議。即:簽約作家向本中心全面匯報個人一年來的創作、學習和深入生活的情況及下年度重點創作計劃,并提供文字材料。在此基礎上,本中心對其年度創作、發表、獲獎、出版等情況進行評議,評出一、二、三等創作獎各一名,頒發獲獎證書、獎品。
2.設立優秀個人獎
對在本中心組織開展的所有活動中,進行了積極的策劃、組織、宣傳等工作的人員,設立優秀個人獎,頒發獲獎證書、獎品。
3.設立年度十佳作家獎
對創作成績優異、組織和宣傳工作積極的簽約作家,設立年度十佳作家獎,頒發獲獎證書、獎品。
(八)活動支持
1.本中心提倡和支持簽約作家深入生活,進行文學采風和定點生活,并為作家的采訪、采風、定點生活提供便利條件或開具介紹信。
2.參加本中心統一組織的特定采風活動時,部分所需費用由本中心承擔,其他所需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3.優先推薦參與部分高校或團體舉辦的文學活動。
(九)其它扶持
1.簽約作家所舉辦、參與的文藝活動,經本中心同意后,協會可以掛名為協辦、主辦單位,重點活動本中心可以提供宣傳等相關支持。
2.個人資料選入《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作家檔案》數據庫。
3.個人資料《青年作家》(qnzuojia)、廣東校園文學網(www.ldquan.cn)收錄。
第五條 考核要求
總體要求:本協會本著幫助扶持各簽約作家發展的初衷,一切以簽約作家自愿發展、自愿提升為前提,簽約期間,以下任務不強制要求執行,只作為考核條件:
(一)創作要求
1.簽約作家應悉心創作,每月至少提供2篇原創作品。
2.簽約作家創作的作品,應第一時間獨家提供給本中心,本中心按照“原創首發”原則,在收悉稿件后將分類整理,陸續安排在本協會旗下平臺和合作平臺發布,并擇優針對性推薦至各地報刊、各類期刊等平臺,或尋求作品出版、升值等機會;如欲自行向報刊雜志投稿,應提前告知本中心,以免一稿多投。
3.對本協會的各種專項約稿要及時、認真、高質完成,三次以上不完成視作自行退出。
(二)身份展示
1.本協會為每一位簽約作家簽寫并頒發簽約作家批復函、聘書、工作證明(加蓋公章),享受簽約作家身份。
2.簽約作家收到資料后,須將資料拍照,并于個人QQ、微信、微博、博客等個人平臺發布動態展示,如:QQ動態須@3303063514。
3.簽約作家在收到聘書并獲得聘書編號后,其個人身份為“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專業作家”或“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扶持作家”,在公眾場合或需要提供個人情況簡介時,必須規范注明此身份。聘用期內所有作品署名“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專業作家”或“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扶持作家”字樣。
4.簽約作家可憑批復函、聘書、工作證明等資料自行申請認證新浪博客、新浪微博“V”
字賬號。統一認證標識:“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專業作家”或“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扶持作家”。
(三)日常任務
1.積極參與本協會組織的文學創作、培訓、研討、采風、交流等活動。
2.協助會報《青年文藝》(國內統一刊號:CN44-0088)、微信公眾平臺《青年作家》(qnzuojia)、廣東校園文學網(www.ldquan.cn)等平臺做好活動宣傳等工作。關注并轉發、分享、擴散本協會平臺發布的活動新聞、相關文章等。
3.協助開展本協會其他日常活動。
(四)定期匯報
定期向本中心匯報情況,一季度一次,多者不限。匯報內容:該季度的創作成果、所獲獎項、資料信息變動、下季度的創作計劃等。
(五)雙項考核
按半年和一年為期,將定期對簽約作家進行作品和品德雙項考核,考核標準包括上交作品的數量和質量、發表或獲獎或升值作品的情況、工作完成的態度和效率、社會形象的傳播性和美譽度等。考核優秀的,給予相關獎勵。
第六條 應聘程序
(一)申請
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作家申請表》和個人相應資料,并附清晰證件照1張、生活照2張。
(二)審讀
提交個人代表性原創作品供審讀(提供其一即可):
1.短篇小說(2萬字內)、散文類、雜文類等至少4篇。
2.中篇小說(2-10萬字內)至少2篇。
3.長篇小說(或傳記文學、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1篇(10萬字以上,附500-2000字簡介)。
4.詩歌類至少8首,含現代詩或古體詩,其中現代詩每首至少10行。
5.劇本(含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話劇劇本、動畫劇本、微電影劇本、微動漫劇本)1篇(附500-1000字簡介)。
(三)簽約
經本中心審核通過,確定簽約類型:簽約專業作家、簽約扶持作家,即通知申請者辦理簽約手續。
為更好地服務簽約作家、保障作家權利,審核通過者簽約時收取年度服務費(含作品審閱費、證件工本費、培訓費、服務費等),未通過審核者不予以收費。
第七條 聘用期限
簽約作家聘期一年,時間自正式簽約之日始、滿一年即止。滿一年后可續約或通知本中心解除協議。續簽手續需在上一次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進行。
針對進步比較明顯,且成果比較優秀的簽約扶持作家,續簽時可酌情升簽:扶持作家可升簽為專業作家。
對于聘期滿一年者且不再續簽者,不再享受本中心簽約作家身份。簽約作家不得再以“廣州市青年作家協會簽約作家”身份出現在各類媒體及公開場合。本中心將在微信公眾平臺《青年作家》(qnzuojia)、廣東校園文學網(www.ldquan.cn)等發布到期簽約作家名單,并公示免責聲明。
第八條 隸屬關系
本中心與簽約作家為幫助扶持關系,與簽約作家在編制、組織人事等方面不發生關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簽約作家兩個季度以上不與創作中心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簽約作家身份,不再享有簽約作家福利,且下屆不再續聘。
2.簽約作家不專心于創作或不熱情于本協會組織工作的,下屆不再續聘。
3.簽約作家如在聘期內有損害本協會或其他簽約作家的形象與利益的,或有違背倫理道德或有違法犯罪行為,本協會有權終止聘期,撤回聘書,并公示撤銷其簽約作家資格。
4.簽約作家不能按時完成相應寫作任務或違反相關規定,協會有權取消簽約作家資格。
若簽約作家弄虛作假、剽竊抄襲,或因自身原因給本中心造成惡劣影響的,本中心有權單方面解除簽約關系并追加相應責任。
第十條 其他
本條例從2017年10月20日起試行,最終解釋權屬于本協會文學創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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