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談話筆錄我粗略看了一下,總體來說還不錯,條理清晰,中規中矩。好的地方就不多說了,直接講問題吧。可惜,這里沒紅筆,改得不太清楚。我簡要提三點意見。
首先,助詞使用要規范。
盡管看筆錄的人比讀文件的少得多,但畢竟也算是一種公文,是公文,就馬虎不得。文章中有兩處“的地得”用錯了。對了,后面還有一個標點符號也錯了。
你知道嗎,我十幾年前當秘書時,有時因為一個錯別字就會被領導狠狠批一頓。那時苦哇,機關里只有一臺打印機,講話稿多是手抄。錯一處就得重抄,有時一篇講話稿要謄寫好幾遍。追求完美嘛。我那手漂亮的硬筆字就是這樣練出來的。
其次,動詞運用要貼切。
我寫的東西,領導經常會因為讀到一個精彩的動詞而拍案叫絕。這篇筆錄也可以在動詞上動動腦筋。
就說這個劉老板吧,因為“我”在征遷過程中為他開了綠燈,事后來感謝。這個事,你寫的是“送”錢,我改成了“塞”錢。你想啊,當時兩人還不熟,劉老板敢大大咧咧送嗎?他是戰戰兢兢地把裝有一萬塊現金的信封,“塞”入“我”口袋。而“我”呢,也沒那么大膽,甚至懷有戒心,推了很久,見實在推不過,才無奈地放手。
在劉老板第二次行賄“我”的情節中,你還是寫了“送”錢,我改成了“放”錢。有了第一次,這回應該是順理成章了。可“我”這個鎮長要面子,而且又是在辦公室里,所以他把錢“放”入“我”抽屜。當然,這個動詞也是個雙關語,還有一層“放長線釣大魚”的意思。這次,三萬塊,和上一次是遞進關系。
到后來,“我”和劉老板成了鐵哥們兒。每次,你都寫成“我”“拿”錢。“拿”這個動詞,有“我”主動的意思,事實上不是。你琢磨琢磨,“我”幫他那么多忙,還用自己伸手去要嗎?一到節日,他都會主動送過來。所以呀,我改成了“接”錢。
再次,推進要有層次感。
這個是最主要的。就說這個案件吧,關鍵要抓住三個女人,她們是“我”受賄的根本原因和推動力。我的想法是,按從輕到重的順序,層層推進。
頭一個說“我”老婆吧,只見過一筆錢,是她住院時,劉老板把三萬塊錢悄悄夾在水果袋中。事后,老婆嚇壞了,還是在“我”勸說下她才收。
后一個是“我”女兒。女兒是“我”的寶貝,要留學,缺五十萬,“我”讓女兒自己去找“劉叔叔”。不用“我”出面,她把事辦成了。
最重要的,是“我”情人。現在出事的領導,不少是栽在情人腳下。關于這一點,我建議再描述得詳盡些。具體內容你可以根據“我”的供述加以完善。
此外,對于談話對象最后陳述部分,我認為,最能體現“我”對錯誤的認識,也更能展現記錄人的水平。你要寫“我”小時候父母雙亡的不幸遭遇,和通過艱苦努力才走上領導崗位的種種不易,以及通過你們幫助認識到自己錯誤后的悔意,這樣才能起到警示干部的作用嘛。
好了,說得也挺多了。總之,寫文章要有一股子鉆勁,我就是靠這勁頭才成為全市聞名的“筆桿子”。
……
喔,改好了?
嗯,就這么著吧。我簽字啦。
啊?還要我摁手印?
唉!我寫得一手好文章,咋就走不來一條正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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