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叫戀,戀愛的戀。
我把位置選在最前,不是為聽主持人背臺詞,而是為她每個微笑與顧盼。我不想放過她任何一個小動作,因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決定談一場關于旗袍的戀愛。
她是學院禮儀小姐,那件淡紅的旗袍一直沒人穿,說是沒人有這個身段,可那個叫戀的女孩,用一條曲線劃出了最完美的答案。
有多少男生在關注她,這個并不重要,我只要你知道,最深情、最專注的那雙眼睛,它長在我鼻子上。可凌莉不這么認為,她只說了兩個字:色狼。這我并不在乎,君子好色而不淫色,再說,一見鐘情,這四個字足以證明一切。
我知道凌莉只是嘴上說說罷了,只要我把要求嘮叨三遍,她就會認真考慮一下,這個時候,再推出一頓晚飯,必定是手到擒來。所以,不費吹灰之力,我得到了最重要的信息。
她的名字叫戀,戀愛的戀。
我急切地給她發了短信,說,我愛旗袍,淡紅色的旗袍。她沒回短信,但我知道,游戲已經開始。
她的名字叫戀,卻像從未戀過,雖然我們只是短信聯系,但我發現,她就像一張白紙,無論我怎么畫,她都不懂,當然,我不能肯定她是不是真的不懂。
但我希望她是真的不懂,因為在若干天后,我發現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到底是凌莉的錯還是我的錯,這種爭論已經毫無意義,重要的是,我該如何面對接下來的游戲。我在另一場晚會上看見戀,還是那件旗袍、還是那種微笑,我興奮地發短信給她,就一句話:我的眼里只有你。她竟然回短信了,說,我在硯湖邊。她這是叫我過去,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她是懂的。可眼前這個女孩,這個我心里的戀,她分明地站在舞臺邊,除了偶偶微笑一下,根本就沒動過。很顯然,短信不是她發的。
凌莉跟我解釋,那天你分明不是指鵑,而是她身邊的戀嘛!怎么可以怪我。我不想爭辯,戀的旗袍是紅色,鵑的才是淡紅色,反正一切都已發生,無可挽回。可我的愛呢,是否還要繼續?當然,我發誓。
她的名字叫鵑,杜鵑的鵑。
可鵑說,你怎么可以這樣,戀可是我舍友,小心我告訴她。我不想再翻來覆去地解釋淡紅色與紅色的區別,就算她罵我移情別戀,那也只是我活該,我只想讓她明白,我愛的女孩,她的名字叫鵑。
可鵑躲起來了,無論我怎么發短信,他就是窩在宿舍不出來,即便在這杜鵑花開的日子。她深知,有戀在宿舍,我是不敢去找她的。是的,我不敢,因為我肯定,戀的眼神足以殺死一切,尤其是我。
如果不是戀的一席話,我想這種誤解會陪伴終生。那天在食堂,約凌莉吃飯,戀竟然也坐過來,我局促不安,倒是戀大大咧咧地講:其實我早知道你喜歡的是鵑,因為你的第一條短信里就說是淡紅色,可惜,我沒機會把淡字去掉。戀還說,沒關系,我們是朋友,下午我和凌莉去逛街,或許,你可以去我宿舍看看。
我傷心欲絕,這就是戀,有心的戀。
其實那個下午,我哪也沒去,只是一個人靜靜坐在電腦前,聽歌,聽一首關于失戀的歌。
【編者按】有些東西,也許不是我們想的那樣。 編輯:冷邪
【編者按】本文情節好像有點俗套,不過寫法挺不錯,語句很可愛、很緊湊,個人比較喜歡這種寫法。特此推薦了。編輯: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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