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號,今天深圳依舊是隨時要下雨的陰雨天氣,我們一行人照例集合開始今天的實踐活動。今天的任務和昨天一樣都是向市民派發民法典宣傳小冊子和號召市民配合填寫我們的問卷,今天的我們依舊熱情高漲配合默契,我們六人分為兩組分開行動以提高效率,每個小組中三人分工明確,一人負責講解民法典宣傳小冊子、一人負責問卷填寫、一人負責拍照記錄。
裴斯泰洛齊說過:“實踐和行動是人生的基本任務,學問和知識不過是手段、方法,通過這些才能做好主要工作。所以人生必須具備的知識應該按實踐和行動的需要來決定。”這讓我更好理解了學校組織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甚至把這項活動列入學分認定的意義。作為一名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能夠促進我們對社會的了解,提高自身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的認識,一方面把我們從專業課程中學到的知識通過實踐不斷完善,一方面又可以把實踐過程所得的成果轉化為理論知識為己所用。這次的社會實踐活動讓我體會到了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雖然為期不長,但就在這短短的實踐過程中使我成長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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